关于启动广安市第三届“书画影”双年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1 16:27:47 来源:广安市委宣传部 广安市文联 作者:
中共广安市委宣传部
广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关于启动广安市第三届“书画影”双年展的
通 知
各区市县委宣传部、文联,各行业文联,市级各文艺家协会(学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市委确定的“1234”工作思路,推进“艺术广安”建设,打造我市特色文艺活动品牌,促进一批文艺精品力作的创作生产,展示全市文化艺术成就,发掘培育文艺新人,根据《广安市“书画影”双年展及“音舞剧”双年会活动方案》(广宣发〔2015〕6号)的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定于2019年8月举办广安市第三届“书画影”双年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范围和条件
(一)书法、美术、摄影作品。
(二)参展作品为2018年至2019年两年内新创作的作品,重点是今年新创作的作品。作品主题思想必须积极、健康、向上,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邓小平同志诞辰115周年两大主题开展创作,赞美伟大的祖国,歌颂敬爱的小平同志,艺术地反映广安新时代的新面貌、新变化,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
(三)参展作品的创作者(或创作者之一)必须是会员关系在广安市级或市属县级文艺家协会及团体会员单位的文艺工作者。
二、报送方式
以各区市县、行业文联、市级协会为单位,分别向各艺术门类专业委员会推荐报送(数量不限,每位作者报送同类作品原则上不超过两件),届时各专业评委会将对上报作品进行初评,然后由市文联组织专家评委进行复评,确定入展作品,最后由评委会对入展作品进行终评,确定获奖作品。
三、入展作品数量及奖项设置
(一)入展作品数量
入展作品共160件。其中书法作品(含刻字、篆刻)60件、美术作品50件、摄影作品50件。
(二)奖项设置
设奖18名,其中金奖3名,银奖6名,铜奖9名,颁发奖金及证书。所有入展作品,颁发《入选证书》,集结出版《广安市第三届“书画影”双年展作品集》。
四、时间安排
5月31日前 各地组织采风、作品创作、研讨活动;
6月30日前 各区市县文联、行业文联、市级协会收集作品;
7月10日前 向各艺术门类专业委员会报送作品;
7月20日前 各艺术门类专业委员会开展初评;
7月30日前 组织专家评委开展复评,确定入展作品、获奖作品、出版《作品集》;
8月中下旬 举行展览活动。
五、其它事项
本次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联,负责活动日常事务和解释工作。地址:广安市城南劳动街45号广安市文联办公室;电话:0826-2337013。
中共广安市委宣传部 广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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