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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五届“广安文艺奖”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4 00:00:00    来源:    作者:

 

各区市县委宣传部、文联,市级有关部门,广电公司文联、广安市检察官文联,市级各文艺家协会、学会:

    广安文艺奖是广安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广安市文艺界的最高奖项,按照广安文艺奖评奖办法,今年将开展第五届广安文艺奖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安文艺奖的作品申报工作于今年6月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逾期不报作自动弃权处理。广安文艺的评奖范围、奖励对象、奖励范围、申报办法按《广安文艺奖评奖办法》执行。

    二、凡属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底期间产生的各类文艺作品均可申报第五届广安文艺奖。

    三、市级协会、学会会员的作品由市级各文艺家协会、学会组织初评并进行申报;广电公司文联、广安市检察官文联的作品由广电公司文联、广安市检察官文联组织初评并进行申报;各区市县的作品由宣传部牵头,组织文广新局、文联、广播电视台等部门进行初评后申报;会员不在其协会、学会申报的,也可参加作者单位所在的当地申报。

    四、每个企业文联、协会、学会申报的作品原则上不超过10件,每个区市县申报的作品原则上不超过30件。

    五、各地各单位申报的作品要认真填写广安文艺奖作品推荐评审表以及申报的作品汇总目录,加盖公章后报广安文艺奖评奖办公室。办公室一律不接受个人申报的作品。(广安文艺奖作品推荐评审表见附件)

    六、广安文艺奖评奖办公室设在广安市文联。地址:广安市劳动街45号,电话:2337013,QQ邮箱:236553996。

    七、希望各地、各单位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第五届广安文艺奖的初评和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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