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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5-12 00:00:00    来源:    作者:

广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广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工作人员1名(参公管理),主要从事《广安文艺》编辑工作。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市、县(市、区、园区)两级机关(单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是经本单位同意报考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并已经进行登记;  

2.具有在市、县级机关(单位)工作经历;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限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类;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过文章者优先;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5月1日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23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办公室。地址:广安市城南劳动街45号。

3.联系电话:0826-2337013

4.报名要求: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如实填写的《广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二)考试

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3,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取消本次公开遴选。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文艺基础知识、文字写作、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按100分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文字编辑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计入总成绩。

准考证领取、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在广安市相关门户网、广安文联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广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顶岗试用3个月。

(五)调动  

综合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顶岗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26-2333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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