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广安市第五届“书画影”双年展书法美术摄影作品装裱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2 17:54:14    来源:市文联    作者:

今年9月,我市即将举办第五届“书画影”双年展,拟对获奖、入展作品及特邀作品进行装裱,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timg (3)_meitu_1.jpg


一、项目名称

广安市第五届“书画影”双年展作品装裱

二、项目要求

1. 作品尺寸及数量:本次作品装裱共计约200件(其中获奖、入展作品160件,特邀作品约40件)。作品大小不一,其中书法(含篆刻)、国画最大尺寸不超过6尺整张,油画尺寸不超过150㎝×150㎝,摄影作品统一制作成80㎝×60㎝。

2. 装裱方式:书法、国画采用传统立轴装裱方式,装天地杆、镶绫边,可机器装裱;油画作品装外框(统一使用深胡桃色,材质:实木),宽度不低于4公分;摄影作品可直接制作在PVC材质背板上、不装框;刻字作品采用白色或浅灰色亚麻布托底支架装裱,根据刻字作品大小而定。

3. 最高限价:2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

1.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 投标人认为需要递交的案例材料及用户评价。

四、完成期限

910日之前完成。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谈判供应商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团队。

(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自拟)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询价相应文件正本,并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

(五)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

六、中标规则

在保证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七、谈判时间

202391日(星期五)10:00

八、谈判地点

广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二楼会议室

(广安市劳动街45号)

九、报名截止时间

2023830日(星期三)18:00

十、资料投交地点

广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办公室

(广安城南劳动街45304室)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伏宇  15808267322

 

 

                            广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