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摄影家协会关于编印《映像•广安》—摄影作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9 17:10:59 来源:广安市摄影家协会 作者:
各县(市、区)摄影家协会:
根据广安市摄影家协会的安排,为全面反映近年来全市摄影艺术创作成果,拟于近期编印《映像•广安》摄影作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印机构:
指导单位:广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安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主办单位:广安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广安区摄影家协会
前锋区摄影家协会
岳池县摄影家协会
武胜县摄影家协会
华蓥市摄影家协会
邻水县书法美术摄影家协会
成立《映像•广安》摄影作品集编委会,编委会由市文联和市文广旅局领导、市摄影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各县(市、区)摄影家协会主席、秘书长及有关专家组成(名单另定)。
二、征集时间:
2024年8月9日—9月9日
三、征稿要求:
1.《映像•广安》摄影作品集原则上向广安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征稿,作品应为2018年以来拍摄的作品,作品必须坚持“双百方针”、“二为方向”,反映新时代、新气象、新发展,紧扣时代主题,内容积极向上,投稿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完成,拥有作品版权。
2.投稿作品题材、风格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六幅),彩色、黑白均可。
3.投稿人按要求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包括姓名、100字以内个人简介(格式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或所在行业+艺术成就),作者本人的环境人像照一张等。
4.投稿作品应为2018年1月1日之后创作,投稿格式为jpg,大小5Mb—10Mb,作品数量每人限投3-6幅(组),投稿作品以“作品集+区市县+作品名称(可附简短的文字说明)+作者姓名+手机号”的文字信息形式报送。投稿邮箱:691503667@qq.com,收稿人联系电话:13518394888,投稿压缩包文件需用“作品集+作者名+手机号”的方式作标题。
四、作品评选:
编委会将邀请摄影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摄影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确定入选摄影作品集的会员和摄影爱好者。
五、相关事项:
1.编委会将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
2.投稿人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人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方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投稿作品或投稿行为导致纠纷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3.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和社会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
4.本次编印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安市摄影家协会所有,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5、本征稿通知的解释权归广安市摄影家协会。
广安市摄影家协会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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